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产生的水基岩屑和含油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产生的水基岩屑和含油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及利用产物(包括剩余固相和回收的矿物油等)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生态环境部,2026-01-27。本条标题与要点摘自该单位公开发布的信息,未作改动或推测。
标准发布后一般留有过渡期,生产端与检测端都要按新版本调整:企业端核对配方、工艺与标签,检测端确认资质附表是否覆盖新版本的方法。报告上标注的标准年号必须与实际执行版本一致,跨版本引用会导致报告不被采信。